Thursday, January 30, 2014

不應該完美 - MVP (Minimum Viable Product)

「我們是不是應該把它弄到完美再推出?」

新創團隊對於產品規劃上,往往會有人提出這樣的建言,而下一句話也通常會講述哪個功能是必要、哪個事情一定要處理等理由,再提出時程延期的建議。而我一年之前也對於這類的問題感到不解,是否應讓東西更完美所以延期嗎?

回答這個問題,我思考每人都引以為鏡的公司Apple和Facebook在這問題上的解決方法。而這兩家公司恰巧用相反的方式:Apple喜歡有年度發表會,邀請記者集聚一堂,揭露沒有人能猜測的新產品,而產品的樣子在那一刻定案,是否被市場接受也在數週內可以看見成績;Facebook曾喜愛嘗試新功能(針對IPO之前的經營方式做探討),也在不斷試水溫中修正,例如Facebook Home,執行長Mark在公開演講中認為是嘗試階段,往後大家會接受,而針對網頁有時會當掉的情形,他則以「東西都會壞呀!壞了修他就好!」的態度回復。

對於Apple和Facebook的例子,可以解釋成實體產品公司與純軟體公司的經營差別,也可以解釋成形態上的不同。Apple從個人電腦最初一直營運至今,規模甚大,可以支出的成本大,於是能夠承擔若單一產品失敗的風險;Facebook則是2004年成立的Startup,且以一個大家不認識的商品進軍市場,接受度十分不確定,公司處於較不穩定且目標不明確的情況下,不易承受失敗的風險,所以試水溫成為重要的方式。

分析完Apple與Facebook的例子,我認為新創團隊應當採用Facebook類的做法,因為在沒有錢與產品接受度不確定情況下,團隊不能夠接受累積很久的成果於一次發表的時候宣告失敗的可能;相對的,透過先釋出部分重要功能的產品,再慢慢修正、增加功能的方式顯得正確,數個小失敗是可以被允許的,同時間團隊更了解市場的喜好而做修正,或是放棄一些其實市場根本沒興趣的功能。

MVP (Minimum Viable Product)與Lean Startup都是這類做法的名詞,其中MVP表示創新團隊最一開始應該推出含有核心功能的產品即可,其他部分則應該以最快的速度與最高彈性的方式完成,搶先進入市場,且更快了解到市場喜好後再修正產品。

根據以上說明,我認為創新團隊不該花時間讓東西「完美」,而是應該注重在消耗完「團隊成本」之前推出產品,盡訴確認產品是否被接受、找尋商業模型。

「不,應該是檢視我們的產品是否達到MVP的功能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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